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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8-04-13 10-07-01 867次浏览 分类:就业指导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56.2万人,再创历史新高,促进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号)要求,各地要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三项计划为抓手,全力以赴做好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完成年末总体就业率达到92%以上的预期目标,力争实现就业水平与往年相比“不降低、有提高”的更好成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坚定不移把政策落实作为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线,组织开展政策落实年活动,真抓实干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加强统筹协调,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经济政策、引才政策有机结合,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配套制定并提供岗前培训、定向招聘、委托培养、人事代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力争全年开发45万个以上适合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鼓励支持依托于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的新就业形态发展,强化毕业生在新兴业态企业就业和灵活就业的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的创新,实现多元化就业。认真组织就业见习活动,扩大见习基地范围,全年开发不少于2万个具备一定技术含量、适合毕业生特点、能够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就业见习岗位,拓展实习实践空间,增强岗位适应能力。完善就业资金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低收入农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双零”家庭等困难毕业生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全面落实求职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优化政策经办流程,拓展政策申请渠道,推进政策网上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服务,探索“不见面”政策审核,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供最好保障促政策落地。

二、优化提升就业服务保障能力

适应高校毕业生多元化、个性化就业需求,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行动,紧紧抓住“毕业前”和“毕业后”两个关键环节,加强就业市场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力促毕业生快就业、好就业。毕业前,集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促进活动,完善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服务功能,有效推动服务关口前移,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人、基层就业创业典型和职业指导专家团队进校园,近距离提供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密集举办供需对接洽谈活动,精心组织好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品牌活动,健全日常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招聘“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全年组织现场招聘、政策宣讲、校园指导等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运用“互联网+”技术强化就业信息跨区域互通共享,推广应用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服务平台,构建“线上精准匹配、线下高效就业”服务模式,增强就业服务效能。毕业后,加强与教育部门的信息衔接和资源共享,认真组织好调查登记,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每一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求职意愿,及时录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精准锁定服务对象。对有就业服务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制定一对一的就业促进方案,细化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做到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两个100%”。

三、持续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紧紧抓住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有利契机,把鼓励创业作为扩大就业规模和提高就业质量的重要方向,集中优质资源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全年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2.5万人。强化能力素质培养,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鼓励各地筹建创业大学,依托各类创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平台,创新开发一批层次高、内容实、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改进创业培训补贴方式,更好满足大学生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业务的创业需求。强化创业政策扶持,高标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方位提供成功创业、带动就业、场地租金等补贴政策,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多渠道助力大学生创业。优化创业指导服务,充实完善创业指导专家团队,为准备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成果转化、跟踪扶持等全流程创业服务,协助解决工商税务登记、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实际问题。突出大学生创业载体打造,高质量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高标准遴选一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深入开展“创响江苏”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成立“创业联盟”的形式,定期举办创客论坛、融资对接、政策研讨等创新创业活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项目、培训、孵化、资金等无缝衔接的创业服务,拓展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的对接渠道,打造启迪创意、转化成果、展示风采的创业大平台。举办“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省级分赛,推介优秀创业项目,选树成功创业典型,营造浓厚大学生创业氛围。

四、积极引导鼓励基层成长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4号),组织实施能力素质培养、岗位锻炼成才、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后备人才选拔六项措施,巩固基层就业主阵地。适度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录用高校毕业生比例,加大招录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镇一线和其他基层单位工作力度。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职级晋升日常管理机制,完善能够体现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实施基层教育、卫生、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提升基层岗位对毕业生的吸引力。建立健全面向基层毕业生的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服务的方式,在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开发一批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定向用于吸纳毕业生就业,其收入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规范实施“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提高人员招募质量,加强人员培养使用,严格落实工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升学扶持、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支持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

五、切实维护合法就业权益

把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实现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就业的良好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公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获得真实可靠就业信息。在招聘会现场、就业服务机构办事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全面推送和解读法律法规信息,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畅通就业渠道,简化档案传递手续,做好户口落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

六、深入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宣传推介活动,扩大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宣传的影响力,强化舆论引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创新宣传方式,在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开发运用,以毕业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政策和服务宣传推介。扩大宣传渠道,把政策和服务宣传推介活动与贯穿全年的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紧密结合,组织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层政策宣讲,及时编印政策汇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开设“12333”政策宣传月,集中组织广场咨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展示播放,同步在招聘现场开展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告知经办流程。组织新闻媒体广泛进行采访报道,通过专题新闻、访谈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本地区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引才育才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效新经验,展现毕业生自主择业、成功创业、扎根基层的生动实践,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立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紧跟就业形势变化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中向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zhaoyang